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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2 03:00 作者:Administrator 访问次数:0

各相关学院、北京教学点: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 “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34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从本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本科专业修满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制的修满三年)、成绩合格后毕业,获得本科文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我校三年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为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学生数的10%;选拔录取比例控制在参加选拔考试学生总数的50%以内。

二、推荐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

2、各科成绩平均分进入本专业2011届学生的前10%。

3、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在校期间(2011年3月底以前)必须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各相关学院(教学点)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专科毕业生,拟确定参加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

三、选拔程序

1、学院(教学点)推荐

有专科毕业生的相关学院(教学点)必须严格按推荐条件选拔推荐对象,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推荐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后,4月1日前各学院(教学点)汇总学生志愿情况,并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如下材料:(1)被推荐学生“专升本”志愿表(附件1);(2)推荐参加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附件2,用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3)推荐学生获得的《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或以上等级考试证书(原件)。英语等级证书由推荐学院(教学点)严格审核和验证,并明确责任人,因推荐学院(教学点)审核不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学院负责,并追究其责任。

2、对应本科专业及选拔考试科目

学校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和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决定专科专业对应升入的本科专业及考试科目,具体如下表:

学院

专科专业

对应本科专业

考试科目

毕业人数

华天旅游学院

酒店管理

旅游管理

英语、计算机、

旅游学概论

56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市场营销

英语、计算机、

市场营销学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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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行政管理

英语、计算机、

管理学原理

22

国际学院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英语、计算机、

旅游学概论

23

国际学院

国际商务

国际经济与贸易

英语、计算机、

国际贸易概论

190

北京教学点

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

英语、计算机、

素描

66

北京教学点

电子商务

市场营销

英语、计算机、

市场营销学

49

北京教学点

会计电算化

会计学

英语、计算机、

会计学原理

115

选拔考试安排在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录取名单

(1)学校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结合学院(教学点)的推荐意见和学生平时的综合表现情况,分专业按“专升本”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须经学校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录取名单。

(2)学校于2011年6月中旬到省教育厅高教处进行“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正式注册后,由学校向正式注册的学生发出“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学生接到通知书后,即可办理学籍异动、户口迁移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有关“专升本”的推荐、考试和选拔等工作必须按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全程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循私舞弊、违规操作的要严肃查处。

2、经审核通过“专升本”选拔注册的学生与当年的专科毕业生一同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执行本科的学籍管理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士学位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完成了×年制本科学习计划”,学习时间都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3、各学院应将本通知告知全体专科学生。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2011年“专升本”志愿表(WORD电子文档)

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2011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Excel格式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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